工作流程
迁入地GONG安机关,在2个工作日通知迁出地GONG安机关,及时开展迁出登记工作和申请人联系方式。
迁出地GONG安机关在收到准迁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通知迁入地GONG安机关及时办理迁入手续。
迁入地GONG安机关收到迁出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持迁出地《居民户口簿》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GONG安机关对迁出地《居民户口簿》,进行缴销或作迁出标注。
北京户口结婚5-10后可以迁入。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迁户口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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