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制的
2022年北京公租房条件由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调整为不高于4200元,涨幅为75%。家庭住房和资产条件保持不变(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根据《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赔损失:
2、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累计6个月以上的。
5、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公有房屋的。
8、擅自买卖公有房屋使用权的。
9、其他严重损害出租***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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