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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籍的异地配偶,北京户籍的异地配偶怎么办理

  1. 男方北京人,其妻是外地户口,可以办理进京户口吗?如果可以,应该如何办理?
  2. 外地户口的人和北京户口的人结婚,北京户口的人没有房产,可以在北京入户吗?
  3. 北京博士配偶户口迁入政策?
  4. 夫妻一方北京户口,如何办理配偶在京入户?

男方北京人,其妻是外地户口可以办理进京户口吗?如果可以,应该如何办理?

北京市户口迁入条件

男方北京城镇户口,女方迁入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结婚满15年,年龄满45周岁

男方北京农村户口,女方迁入只有一个条件就是结婚满三年

北京户籍的异地配偶,北京户籍的异地配偶怎么办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条件满足之后可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女方户口所在地开具的初婚证明派出所户籍迁出证明(需要盖章)。以及男方的户口所在地开具的证明(需要盖章)至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科办理

外地户口的人和北京户口的人结婚,北京户口的人没有房产,可以在北京入户吗?

外地户口人与北京户口人结婚,北京户口人本人无房产。但是他长期与父母住在一起,户口在父母亲家。孩子可以选择父母双方任何一方落户口。外地人户口落在北京的问题,可以找当地派出所询问。看有没有新的户籍政策出台。

双方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无需被投靠人本人有房产。如果对方是农业户籍,父母有宅基地也算。你本人有房产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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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在京入户需要看具体情况,你透露的信息太少,无法判断。

跟你们之前的婚育情况、你跟配偶的户籍性质、结婚年限等都有关系。

一下请狂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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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我以简单、直接的的方式告诉你!

首先说一下,可以入户,但有条件,哪些条件。

一。外地户口和北京户口的人结婚,既使有房产你也不可能即刻入户,首先要附合以下条件:

1.双方结婚满10年。

2.入户一方年满45周岁。

3.以上两个条件达成后,还是需要房产的,不然,你的户口入在哪里?如果没有房产,只能入到北京户口一方所在的户口本里。

另外,如果北京户口方为郊区农民户口的,需要满足结婚满5年,即可申请把外地户口的配偶迁入北京也是农民户口。

这样说,你能理解了吧!

你好!按照北京市公安部门的规定,外地户口的人员和北京户口的人员结婚后,外地户口人员需要在北京落户时,并没有要求北京户口一方必须有房产的规定。而是规定外地非农户的人员需要年满45周岁,且结婚10年以上的是落户的前提条件。

北京的户口可香了,因为巨大的政策***和人口限制流入!如果没有房产应该不行,落到配偶集体户嘛?如果有房产的话,也需要达到一定的年龄和结婚年限才行,好像要结婚满15年!可以尝试积分落户的路子

北京博士配偶户口迁入政策?

博士毕业可以通过找工作单位给落实户口,外地配偶不能直接迁入。

博士后人员进站,户口可落在设站单位集体户。

二、在站户籍管理

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本人户口不能办理迁移,配偶及子女户口不能随迁和办理进京投靠落户。

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其配偶和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可陪读。

三、出站办理落户

博士后人员工作期满出站后被北京地区单位接收的,可凭借相关文件材料,为博士后人员及配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办理落常住户口手续。

按照现行的博士后管理规定,博士后的配偶和子女的户口都可随博士后落户,也就是说,如果你老公是博士后,你的户口可以跟他落,如果他是集体户口,你也落那个集体户,但要在他博士后出站后才能落实。

夫妻一方北京户口,如何办理配偶在京入户?

如果京外一方属于干部身份,在京一方在市属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解决夫妻分居:      

1、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2、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      

3、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并经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考核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如果京外一方为在职工人,京内一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不在中央单位工作的居民(申请人),其配偶为外地在职工人,且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配偶调京工作:      1、申请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指申请人因伤、病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部分以上护理依赖者);2、申请人及子女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      3、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

4、申请人为女方,配偶在津沪,分居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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