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要求即可去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北京市国企中央企业住房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住房分配: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国企中央企业在北京市的员工可以享受住房分配的政策。具体的分配方式和标准可能会因企业性质、员工职位等而有所不同。
2. 住房类型:国企中央企业的住房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公租房,另一种是经济适用房。公租房是由***提供给低收入群体居住的房屋,而经济适用房则是由企业购买或租赁,供企业员工居住。
3. 住房条件:国企中央企业住房的条件一般会根据企业的政策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员工需要符合一定的年龄、工作年限、家庭状况等条件才能享受住房分配。
4. 住房限制:国企中央企业的住房一般是为企业员工提供的,通常不能转租或出售给其他人员。同时,员工在享受住房待遇期间,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违规转租、改建等。
北京
外省市来京家庭:一是必须是在京有稳定就业,且从事的产业行业不得在禁限目录范围内;二是要求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三是与居住证政策挂钩,要求已办理居住证。申请公租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5周岁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北京市退休人员可以符合条件申请公租房,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具体要求:年龄为65周岁及以上,持有北京市户籍且已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5年,月收入不超过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家庭总资产不超过限值。同时,租金按综合承受能力确定,但不超过当地市场租金的80%。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可以在市公租房管理中心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kcmrd.com/post/28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