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改居简单点就是农村户口改为居民户口也就是所谓的‘农转非,村委会改为居委会或社区委员会,当农村不再以农业生产,农民不再从事劳动,至少有2/3的农民不再从事劳动,不再以农产品收入为来源了就可以满足村改居的条件。不过村改居还在探索当中,中国还没有完善的标准,我们将进一步关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
2、“村改居”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实问题。随着城市化发展和户籍制度改革,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城中村”,面临着转轨变型问题。对村委会如何转为居委会,需要什么条件,经过什么程序,《村委会组织法》和《居委会组织法》虽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分别对设立、撤销村委会或居委会提出了明确要求。《村委会组织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批准。”《居委会组织法》第六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决定。”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实际上涉及村委会的撤销或建制调整,涉及到居委会的设立,理应遵循《村委会组织法》和《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从一些地方的做法看,村委会改制为居委会,必须把握好以下环节:
一是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改制方案,不能搞“一刀切”;
二是一般应以村委会为单位整建制改制,必要时也可以以自然村为单位改制;
三是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大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能强行实施。在改制和整合前,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把政策讲清楚,让村民吃下定心丸,主动配合做好改制和整合工作;
四是妥善处理集体资产等债权债务等经济问题,严格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确保改制后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是实现干部和工作的平稳过渡。
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后,原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相应撤销,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开发社区***、便于社区居民自治的原则,并考虑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自治组织。如果原“两委”成员任期届满,应依法组织换届选举,民主化水平不能降低;如果任期未满,根据大多数村民的意见,原“两委”成员既可以继续留任,也可以依法组织选举,带领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1.一般情况下不能。
2.子女随父母落户,应该是子女在未成年之前。子女成年之后,不能再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3.特殊情况下可以。比如,母亲年老体弱无人照顾,身边没有任何子女,需要外地子女长期照顾的。
4.具体什么条件可以随母亲落户,请直接咨询你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一,综合当事人提供的资料:
(一)外地人在北京买房后,符合《2015北京户口迁入条件及管理制度》第十三条之规定的,可以办理户口随迁;
(二)其他方式迁入北京户口:
2,投资落户(比如兴办企业的,年纳税额需在300万元以上,或者连续三年纳税额在80万元以上。);
3,应聘落户:应届毕业生可以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单位实现留京;也可以考取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或者社工岗位;
5,投靠落户,可以夫妻投靠,也可以离退休后投靠子女。(参看北京户口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6,劳模落户:凡在北京被评为全为劳模,现仍为农业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外省市农民工,均可视作落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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