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借读。
河北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招收不符合本省(区、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通过正常手续在非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称为借考。有关人士称,在北京借考的,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集体、因公、长期。
借考的考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科目和形式与北京的考试科目和形式必须相同,否则不予借考。申请借考的手续如下:因公集体长期在京工作的职工及其子女,由所在单位征得工作所在地及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公室同意,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批准,可以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申请回户籍地参加高考需要提供一系列的申请材料。常见的材料包括:
申请表、身份证明、学籍证明、户口本等。此外,可能还需要提供在异地学校的学习成绩单、考试成绩等相关证明文件。学生和家长应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学生需要按照要求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户籍地招生部门。提交后,需要耐心等待审核过程。招生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学生和家长需要留意招生部门的通知,及时了解申请进展。
学籍在天津可以在河北借读,但是必须回到自己学籍地考试。如果孩子小不建议孩子去借读,因为他要有一个适应过程,才能积累学习的方法,初高中的孩子的孩子借读的多,为了孩子多花点钱去读一个更好的学校,也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kcmrd.com/post/23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