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应持全家户口本、房产证、转学联系表等证明材料,在寒、暑假放***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向学校进行申请。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由于您的孩子已经就读六年级,建议您初中转回户籍地就读。
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本市户籍应届初三年级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报考。考生在报考前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慎重选择,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在学籍或户籍区报考。
二、关于考试和招生的规定
(一)回户籍考生应在学籍所在区报名,并建立电子档案,参加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体检和体育现场考试。文化课考试和录取在户籍区进行。
(二)回户籍报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回户籍考生如参加城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招生,其学籍和户籍须同属城区或者同属于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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