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院五系是指政法大学和法学系,主要指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北大法学系、人***学系、复旦法学系、吉林大学法学系。
“五院”分别为: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
“四系”分别为: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
然而,现时“五院”均已成为政法大学,“四系”亦已成为法学院。
沿革
“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几所高校的法律学科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对中国法制发展与法治建设具有重大影响。“五院”在今天指的是: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四系”在今天指的是: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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