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一直存在。
有人说六、七十年代没有集市,我不承认,就是在吃食堂时候,也有集市,只是集市多少大小、兴旺与否。
农村集市必有条件是有物交易,有买卖可做,才可能形成固定地点固定时间的交易。
***经济时代,上***的是缺的"物",不合法是不准上市的。就说三年困难时期,不上***的物都还存在,也有也要交易。集体的物、有些***商品也上集市的。
我家东南西三方向都有个集镇(我们这叫街),离我家都讲12里(没人去量的,大约),但南隔射阳河,又是外县,一般不去。北边原是荒滩,离最近的十几户小集镇也有30里,也不去。
本地逢集周边各集镇集市时间有规定。统一的是早市,各集镇从没停止,即每天早上固定地点交易,如鱼虾蟹蚌等水产品,蔬菜瓜萝卜等农产品,从没上***,也从来都有,吃食堂时,集体也有交易买卖,上***的也有买卖,如烧饼、馓子等要交粮票,猪肉也短期上过***,那交肉票。
另外,周边集镇逢集错开,一五、二六、三日的,最少最衰的集市也有一周一集,都是上午半天。除早市上那些交易外,如草鞋、芭斗、畚箕、蓆子、扫帚等手工产品,生活用品,还有木犁等农具。铁制农貝等农具厂有门市外,也有拿到集市上摆摊的。
只是六十年代集体劳动抓的紧,赶集受限,产品也少,市场萧条,但没停过。
至于七十年代后期,农副产品放开的多了。举养母猪为例,我们生产队十户有六七户养母猪,***还鼓励,养猪有饲料地。我小家庭也养一头母猪。我还是民办教师,也参与过多次卖猪崽,赶集时包机船,运到五七十里地外卖大价钱,1、5元1斤也卖过,价越高越好卖,从机船下到河坂上,买主就来抢了,如象那收入比我工资还高。
当然也卖过三五角1斤保本。也有卖到天中没人要又带回家,下集再去。说明猪市场不错,其他也逐渐繁荣。
有些人混淆了时间,六七十年代分***前,与粉碎‘四人帮’后,也就是说,六十年代前期与七十年代后期的农村集市。
66年-76年,我在内蒙的一个农村,由于破四旧,立四新,反对封,资,修,消灭资产阶级,割资本主义尾巴,不准多种经营,生产队以种田为主,各家的自留地除种植少数蔬菜自足外,并没有可以出售的。
那个时代是统购统销,物资匮乏,一切生活必需品都按票证***供给,***中就取消了农村集市,七十年代初,兴起了赶社会主义大集,以生产队为单位,集体与集体交易,不过只办了两场就结束了,因为没有成交量。
所以说农村集市是六十年代初期以前与七十年代后期以后的事情!
我是六五年到玉林樟木公社罗冲扞队的,十年农村生话,对当时农村集市有着很深的印象。六十年代初,社员有了自留地和少量的家庭付业后,农贸集市空前活跃。
插队第二年,我们几个知青养有一头猪,按当时政策,买一头给国家,自己才能杀一头,我们只好把猪买给食品站,从食品站拿回半头到市场买,这样每斤多赚两毛钱。那天是冬至节,市场挤满了人,摊位都摆满了,我们只好加位摆在市场外。因为只有半头猪卖得快,到下午只卖八角钱一斤,和食品站同价。
糧油市场也开放了,到了夏收和秋收季节,县革委就出布告关闭糧油市场,不准上市,完成公购后才开放,其它买卖照常,那时市场大米价格是每斤0.28元至0.3元,比国家牌价贵一倍。由于不要糧票,市场粉摊多,吃的人也多,当时圩旁的凉拌粉就很出名,一毛钱一碗。印象最深是68年前后,自治区文联和区壮剧团一百多人,来罗冲大队接受再教育时,路过粉摊,把几家粉摊的凉拌粉全部吃光。
农贸集市,活跃了农村经济,对扭转当时农村贫困形势起了很大作用。那时候,樟木公社有十多个大隊,每个大隊都有一个“行馆”在圩上,可见市场非常热闹。“行馆”是社员仃车放货的地方。也是大队信用社主任圩日办公的地方,每到圩日,有不少社员存款和取款。可见社员手上也有不少钱,少量借款也可办理,知青没钱时候也借过,这些借款在分红都扣还。
到了七十年代初,在那割资本主义尾巴时代,农贸市场也低落过,那运动限制了社员种养,把三日一圩,改成七日或十曰一圩,这些都是渐短的,运动一过,你说你的,我行我的,一切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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