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户口可香了,因为巨大的政策***和人口限制流入!如果没有房产应该不行,落到配偶集体户嘛?如果有房产的话,也需要达到一定的年龄和结婚年限才行,好像要结婚满15年!可以尝试积分落户的路子
外地户口人与北京户口人结婚,北京户口人本人无房产。但是他长期与父母住在一起,户口在父母亲家。孩子可以选择父母双方任何一方落户口。外地人户口落在北京的问题,可以找当地派出所询问。看有没有新的户籍政策出台。
你好!按照北京市公安部门的规定,外地户口的人员和北京户口的人员结婚后,外地户口人员需要在北京落户时,并没有要求北京户口一方必须有房产的规定。而是规定外地非农户的人员需要年满45周岁,且结婚10年以上的是落户的前提条件。
我以简单、直接的的方式告诉你!
首先说一下,可以入户,但有条件,哪些条件。
一。外地户口和北京户口的人结婚,既使有房产你也不可能即刻入户,首先要附合以下条件:
1.双方结婚满10年。
2.入户一方年满45周岁。
3.以上两个条件达成后,还是需要房产的,不然,你的户口入在哪里?如果没有房产,只能入到北京户口一方所在的户口本里。
另外,如果北京户口方为郊区农民户口的,需要满足结婚满5年,即可申请把外地户口的配偶迁入北京也是农民户口。
这样说,你能理解了吧!
双方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无需被投靠人本人有房产。如果对方是农业户籍,父母有宅基地也算。你本人有房产也可。
能否在京入户需要看具体情况,你透露的信息太少,无法判断。
跟你们之前的婚育情况、你跟配偶的户籍性质、结婚年限等都有关系。
一下请狂对号入座:
一、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国五标准的汽车现在是可以过回来的,就是***如是河北的话提档估计得花个大几千吧,其实下面说的限号政策我觉得你都放开了也没有那么多的刚需,因为身边的人都是说一家三口的话是只为了一个指标,并不是一家三口非得买三辆车,就是因为此政策出现,让本来40.50.的叔叔阿姨再去学车,参加摇号确实也是辛苦了他们了。
如果您现在没有北京指标想先买个车上外地牌照,然后摇到号在转回北京,那么就要小心了,目前汽车排放标准为国五,不过据说国六还是京六马上就要来了,目前市面上还很少有国六排放的车。也就是说,二手车想转回北京必须达到北京规定的机动车落户排放标准。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您已经摇到指标了还好说。没有的话,踏实买车上外地牌。能不能摇到号,还两说!
就像那天听广播,有个人问的也是这个问题,不过他加了个时间为五年,主持人直接说,你五年能摇到号吗?
看排放标准,过户进京必须是国五。我之前在岳各庄新车检测场办的,最好先去检测场问一下自己车的情况,看看能不能转到北京。然后去车牌所在地的车管所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再回北京办理转入就行了。只要北京接收,办起来挺顺的。
我家今年也经历了,先是去北京的车管所核实确认中签信息,然后去外地注销车牌,平移档案回北京,北京车管所收到档案后会通知你,等待期间你的车要去车检所,验车,合格后带上所有材料,坐等选牌
首先你要有居住证或者居住卡,去现车所在外地车管所提档,开回北京在北京的8个资质的车管所验车上牌就行了。提示1,排放标准要符合国五二段排放,去北京环保局网站查你的发动机型号就行2车辆外官不能有任何改动回复原车状态
1,如果你是北京户籍,在北京参加了社保,是可以将外地的社保转入北京的,这个没有年龄和参保年限的限制的。
2,如果你在北京参保10年以上,是可以将外地的社保转入到北京的。3,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在京就业并参保的外埠人员。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都可以。转移的方法是:先到在转出地开具社保缴费凭证,在北京单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北京审核后,向转出地开具同意转入函。转出地接到函后,打出缴费明细并转移养老基金至北京1,如果你是北京户籍,在北京参加了社保,是可以将外地的社保转入北京的,这个没有年龄和参保年限的限制的。
2,如果你在北京参保10年以上,是可以将外地的社保转入到北京的。3,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在京就业并参保的外埠人员。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都可以。转移的方法是:先到在转出地开具社保缴费凭证,在北京单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北京审核后,向转出地开具同意转入函。转出地接到函后,打出缴费明细并转移养老基金至北京[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kcmrd.com/post/185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