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元
北京城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在本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65周岁及以上的养老待遇领取人,每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并同时享受北京市财政补贴。目前,北京市***对65周岁及以上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定额人数的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具有北京市户籍,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办理材料
2、三张近期二寸照片
4、如是委托其他人办理,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填写相关委托书
注:领取时需持《北京市高龄老年人津贴和补助医疗领取证》
三、办理地点
符合条件人员持办理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申请,未成立居委会的新建居民小区,在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提出申请。
65周岁 70周岁以下的,每人每月加收40元。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6元。
调整: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在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缴费3元,不足满一年的,每月增加0.25元;
缴费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收30元;
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转为在业退休人员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数额调整基本养老金:在按本细则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62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每人每月增加20元。
65周岁 70周岁以下的,每人每月加收40元。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6元。
调整: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在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缴费3元,不足满一年的,每月增加0.25元;
缴费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收30元;
独生子女费是***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但是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一)领取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领取。
1、办理《光荣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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