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难产为320%、剖腹产为420%
2、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3、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4、女职工产***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北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的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用,纳入本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个人需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到单位参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报销标准执行本市生育保险规定。
关键步骤如下:
就医: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费用: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产前检查、住院分娩)
报销:由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申请手工报销时需提供材料:
一、《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二、《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三、收费票据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一方为北京户口),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双方都为外地户口)。
5.《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两份;男女双方单位盖章,男女双方签字(社保中心领取,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也可网上下载了填的,需要双方单位盖章)。
2020年北京生育保险报销:
1、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妊娠1至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520元;妊娠1至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850元;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1400元。
2、分娩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定额标准支付:
(1)自然分娩的医疗费:***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900元、一级医院27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医院3300元、二级医院3200元、一级医院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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