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市***关于加快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142号),落实《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应明确补贴对象、条件、标准,规范申请、审核、发放工作,保障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制订本办法。
南京住房补贴标准和期限,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申请人应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内提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三年。
相关租房补贴政策如下:
➤南京租房补贴申请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取得在宁就业许可的港澳台毕业生),在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进入就读的学校。
2、毕业两年内在南京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南京市参加失业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也认定为申请家庭的住房。
提醒:
1、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
2、在宁自主创业为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属申报范围。
➤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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