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落户评分标准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基本条件,另一部分是附加条件。
基本条件包括年龄、学历、社保缴纳年限、个税纳税年限等,而附加条件则包括拥有北京工作岗位、在北京购房缴纳个税、在北京创业等。
此外,还要符合北京市户籍政策规定,如没有北京市农村户籍、没有北京市户籍的父母或配偶等限制条件。评分标准是北京市落户评选的基础,符合条件的人可以进行申请。
1、就业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3分。
2、住所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0.5分。
3、学历大学专科(含高职) +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 +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37分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4、职住你从城六区去其他区居住,每满1年加2分,最高+6分。就业和居住都去其他区,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5、创新科技、文化领域,或国家级奖项最高+12分,或本市奖项最高+6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国新企业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有持股、工资符合一定条件,工作每满1年+2分,最高加6分。
创业企业投资就业,每满1年+2分,最高加6分。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公司、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投资或就业,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1分,最高加3分。
上述创新创业指标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6、缴税近3年连续纳税,且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年均10万及以上,或是企业老板,企业年均纳税20万及以上。+6分
1、全日制双证学历:大专/职高:10.5分;本科15分;研究生:26分;博士37分
2、全日制单证学历:大专/职高:0分;本科10.5分;研究生:15分;博士26分
3、在职双证学历:大专/职高:0分;本科1分;研究生:15.5分;博士26.5分
4、在职单证学历:大专/职高:0分;本科0分;研究生:1分;博士15.5分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 月31日前申领。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 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 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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