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父母一方北京家庭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 婚内生育的符合我市***生育政策的婴儿;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北京新生儿上户口办理材料
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护照或旅行证(国、境外出生的婴儿提供;在香港、澳门出生的由外交部驻港、澳特派员公署签发),因特殊原因提供的其他证件材料(如亲子鉴定书、住院病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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