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籍在北京申请补领、换领***需要的条件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须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提供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2、换领证件的还需提供原居民***,换领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3、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需本人现场拍摄***集居民***标准照片,并***集本人指纹信息,目前异地居民***受理系统不支持照片扫描;
4、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公安机关将在公民提交《居民***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领取***;
1、在北京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半年以上的26大省份户籍居民;
2、只受理申请换领、补领居民***,***首次申领、临时居民***办理不在异地受理范围。
26大省份包括:天津市、河北省、福建省、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江西省、海南省、陕西省、湖北省、河南省、山东省、黑龙江省、安徽省、山西省、四川省、辽宁省、吉林省、甘肃省、湖南省、浙江省、重庆、贵州省、云南省、宁夏***自治区、青海省,北京已于2016年9月20日启动上述省市户籍人员在京居民***异地受理,
暂时无法异地换补地区
1、广西 全区
2、*** 全区
3、新疆 全区
4、内蒙古 全区
5、吉林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6、四川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
如果小孩父母一方是北京市户口(学生和驻京户口除外),并符合北京市***生育政策,不论孩子在哪里出生,均可上北京市户口。注意出生医学证明一定要到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不然派出所那边是上不了户口的。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新生婴儿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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