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妞问答 为您解答
不能。
2017年八月,北京正式出台了租房新政的指导意见:承租人为北京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不是北京户籍的,就得根据各区的办法执行了。
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所需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和户口簿)。
2、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居民***(复印件即可)、租房协议或合同;自购房产的,出具购房证明材料;居住在单位内部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
3、育龄妇女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3日以上30日以内的,应当进行居住登记,拟居住30日以上的,应当办理居住证。
不可能。可能性不大,首先父母随子女迁入北京,北京公安机关会要求你提供房子,并且要求达到一定的平方,才可以办理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如果你有以上的居住条件,就没有资格再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了,但你可以将房产转让卖出去后,这样你全家无房产,便又达到了要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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